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技术人才,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YI一线技术人才政策。
(二)拓宽民营企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申报服务。
(三)工程技术系列所属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根据特点可对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
(四)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总人数应不低于《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低人数的3倍,分为主任委员库和其他评审专家库,其中主任委员库不少于3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前,应当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和其他评审专家,组成符合规定人数要求的当次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对职业农民、技术能手、乡土专家、非遗传人、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及返乡就业人员,可不受学L、资历限制,根据本人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系列高工职称。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审方案。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领域的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内容包括层级、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岗位要求、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等,报人社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申报。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工作。用人单位按要求须对单位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对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予以留存备查。
(三)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布评审结果。各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业务主管部门印发评审通过人员通知。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于公示结束一周内报送市人社厅备案。
(五)获取职称证书。
四、有关事宜
(一)不断优化职称申报服务。各职称工作部门(机构)要切实加强职称政策宣传,利用政策宣讲会、公众号、微博、网站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巡讲、解读,主动对接用人单位需求,积极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格落实申报程序。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四公开”和“双公示”制度,做好审核、材料报送、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
(三)加强协调确保落实。各职称工作部门(机构)要密切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做好申报评审各环节的衔接。
备注:1、2022年陕西省职称评审d报,人S厅公示,可网查
2、我们不是办L,我们是帮助申报评审所有都是按照当地的报名条件来安排的,当然,条件还不够的学员,我们会帮您匹配相应的材料,申报。
3、单位:陕西亿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新安路司法小区3-1-2402室